兩岸人口販運實務案例評析

兩岸人口販運實務案例評析

兩岸人口販運實務案例評析

為防制跨越海峽兩岸之人口販運犯罪,民國 98 年 1 月我國政府於法制面制定 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,增設被害人保護、犯行預防及人口販運罪處罰之規定,以落 實被害人人權保障及人口販運罪之偵緝。因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甫施行未久,實務 尚乏判例參考,本文乃援引適用《刑法》處罰之人口販運案件實務見解,及探討該 案適用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處罰之可能性。另針對被害人來源地之中國大陸,就來 源地、犯罪手法等面向之變遷,剖析中國大陸境內之人口販運現況,及中國大陸 《刑法》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罪之刑事處罰、相關之刑事處罰規定之介紹,暨中國大 陸政府部門所表示意見之說明。又兩岸業於 98 年 4 月簽署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 罪及司法互助協議》,日後關於人口販運案件情資交換、協助偵辦、人員遣返、調 查取證、罪贓移交及罪犯接返項目,設有合作模式與運作機制可資遵循,至於是否 得有效遏止跨境犯罪,尚待實務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