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處理人口販運犯罪之研究─以臺灣各地方法院判決書為例

我國處理人口販運犯罪之研究─以臺灣各地方法院判決書為例

我國處理人口販運犯罪之研究─以臺灣各地方法院判決書為例

本文嘗試從人口販運的理論與基礎,探討人口販運定義、特性、 原因、態樣及未來趨勢,進而以實際判決書為例,統計、分析,探討 人口販運犯罪之類型、犯罪模式、犯罪手法、適用法條,判決刑度, 依據個案分析,歸納犯罪手法,強化警察機關偵查技巧,提升法院起 訴率,共同建構安全的防護網與人口販運防制之機制,有效解決人口 販運問題。

研究發現:一、法院判決刑度太輕,無法達到嚇阻作用。二、無 罪判決以構成要件不符及無具體事證為主因。三、線報取得不易及證 據蒐集相當困難。四、犯罪模式以有組織之集團性犯罪居多。五、犯 罪手法利用被害人人生地不熟、語言不通等脆弱情境居多。六、犯罪 途逕以合法掩護非法之方式,對外勞進行人口販運。七、人口販運犯 罪不但具跨國性、跨區域性,更具國內性。

研究建議:一、提高法院判決刑度、立即公布犯行達到嚇阻作用。 二、加強檢警偵查技巧、情資蒐報及法律教育訓練。三、加強民眾及 外籍人士相關法治觀念之宣導。四、強化監聽功能、由點、線、面澈 底瓦解組織性之犯罪。五、落實外勞管控機制、有效掌握外籍人士在 臺動態。六、重新檢討外勞引進政策,並建立外勞連帶保證人制度。